很遗憾,因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无法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推荐下载安装谷歌浏览器!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寿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CX-YQ-ND-2020050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CX-YQ-ND-202005003
项目名称: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潘飞燕
联系方式:0593-295339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寿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叶主任18016775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梦龙街1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寿宁县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11栋1梯1203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飞燕0593-295339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4日
总中标金额:18.1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温州景悦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上交洋利民路98号
中标金额:181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招标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帐 号:13210101040019137
评审专家名单:
谢积坦(组长)、刘卫兴、范希武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温州景悦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
数量:一批
服务要求:按文件要求响应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